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2021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结果指标标准》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照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自我评估。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县农业农村局是南县县政府工作部门之一,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收入构成:预算拨款3665.88万元。
局属单位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收入构成:预算拨款169.31万元。
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支出构成:基本支出3040.08万元(工资福利2064.79万元,公务费93.88万元,退休费797.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27万元等),项目支出625.8万元。
局属单位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支出构成:基本支出(工资福利75.64万元,公务费3.67万元)79.31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深入落实中央领导“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机制”和“要对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以及财政部领导“要全面分析研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相互关系,将预算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把财政监督的重点转移到对预算的监督上来,实施对预算资金的同步监督”指示精神。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是年初下达项目自己预算时同时下达,资金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所有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农林水支出和项目管理支出等方面。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1年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责任,强化预算支出绩效观念,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要求,我局成立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组织人员召开会议,召集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以及2021年项目支出局属单位,安排布置相关工作,认真学习文件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样表,结合以往工作经验,认真开展自评,确保这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三)分析评价。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实际,有效推进,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自评工作,我单位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做了定性定量的分析。
(一)粮食生产专项:2021年南县共实施水稻集中育秧面积4.18万亩,水稻集中育秧实施的项目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全县4.18万亩抛栽早稻,测产验收平均亩产488.5公斤,较非集中育秧区亩均增产100公斤,亩均增效242元(按保护价测算),经济效益明显。近年来,我局重视粮食生产工作,结合全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发展粮食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控制了水稻直播,促进了南县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二)双季稻轮作暨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专项:1、实现粮食增产。全县创建面积5.2万亩,经组织专家组测产,早稻平均单产达456.9公斤,比全县平均增产67.95公斤,增产稻谷0.35万吨;晚稻平均单产达537.6公斤,比全县平均增产83公斤,增产稻谷0.43万吨;创建区增产稻谷0.78万吨。2、实现农民增收。经测算,创建区增产稻谷0.78万吨,增产效益2418万元。全县由于推广高档优质稻品种“桃优香占、桃湘优188”等,收购价格比其它品种高10-20元/百斤,按每亩增效150元计算,全县累计增收8640万元;两项合计为农民增收1.15亿元;创建区平均每亩增收400元以上。3、实现企业增效。经测算,全县57.6万亩高档优质稻预计产原粮25万吨,为企业增效2.5亿元。
我局通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了全面审核,未发现预算管理有违法违纪情况。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把资金支出关,厉行节约,提高预算绩效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
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预算单位对绩效的理念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安排,轻监督;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短期内还存在,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忽视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内部控制制度嵌入到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加强风险管理,优化指标体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发展。
(二)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强化资金管理责任主体绩效意识,同时,将评价结果向各预算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通报,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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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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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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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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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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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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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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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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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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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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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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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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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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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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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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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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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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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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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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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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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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