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义务教育

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相关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4〕1号)要求,现就我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县局统筹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在县局指导下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益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益教小组秘通〔2024〕4号)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各类特长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和其他年级插班生均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平台报名,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通道、入学证明材料要求等详见相关附件材料。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有学校撤并任务的乡镇中心学校,须按照《南县2024-2035年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工作方案》要求,有限放开本乡镇优质学校招生范围,有序分流学生,确保撤并学校的学生得到妥善安置。基于洗马湖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与招生范围内初中生源不足的现实矛盾,支持城区公办初中向洗马湖学校有限放开招生范围。

  (三)规范特殊群体的教育优待。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四)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其他规定。严格按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总计划的95%。小学起始年级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产生大班额,严禁违背均衡编班原则安排教师、分配学生。逐步压减超大规模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起始年级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休学复学学生的学位问题。南县湖心学校(民办)与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电子平台统一管理,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本校直升生外,其他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管理

  我县使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并下达,具体计划为:南县一中1100人、立达中学450人、方谷高中200人、南县六中200人、湖心学校360人、职业中专1400人、创意职校300人。县局将县一中招生计划的60%(即660个)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县内初中学校,其中将总计划的10%(即110个)作为农村专项指标生合理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在同一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才具有2024年的指标生资格。

  我县2024年不安排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二)严格招生区域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范围进行“公民同招”。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县市区招生。职业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可在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职业学校跨市州招生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三)执行回户籍地就读高中相关政策。在本市异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普通高中的,须在就读学校填报《益阳市内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表》,并提交户籍证明材料,经户籍和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由就读学校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汇总交市中招办审定。此类学生在学籍地参考、以户籍地考生身份参加志愿填报和录取。

  市外就读初中的益阳户籍学生,如要回益阳就读高中,需按相关规定在九年级第二学期前转回市内初中学校,并参加益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都达到录取要求后才有录取资格。

  (四)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烈士、部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加20分,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少数民族学生,聚居乡的加5分,散居的加3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学生加5分。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政策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优待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

  (五)做好毕业资格认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两考合一”,既是初中毕业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初核、县局认定。初中毕业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通过补考合格,方可毕业,并发放初中毕业证书。

  (六)严格组织各项考试。南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县一中、职业中专两个考点,体育测试集中安排在县一中进行,两项操作考试和艺术中考分乡镇或初中学校设置考点。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扎实开展考生诚信教育。

  根据《关于益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益教通〔2024〕1号)要求严格组织各项考试。未参加2023年八年级毕业科目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必须同时报名参加2024年八年级相应毕业科目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学科的考试时间如下,其余学科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语文 9:00—11:00

物理—化学 15:00—17:00

6月19日

数学 9:00—11:00

历史—道法 15:00—17:00

6月20日

外语 9:00—10:40

地理—生物 15:00—17:00

  其中:物理和化学科目,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地理和生物学科目采用合堂考试方式,即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合并,考生连续答题,监考员按照一堂考试的实施程序组织考试。

  (七)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南县一中和立达中学可以组织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小语种、创新潜质的学生。6月1日前,招生方案由县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县局将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主动公开招生环节和录取结果。按照市局“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的规定,我县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共95人,其中县一中55人(体育类23人<含竞技类10人、篮球类5人、女排类4人、女足类2人、体育专业2人>;艺术类32人<含美术类14人、声乐类12人、器乐类2人、舞蹈类4人>),立达中学40人(体育18人<含竞技类10人、排球类6人、女足类2人>,音乐11人,美术11人)。立达中学摔跤、柔道、跆拳道自主招生计划待市局特批后实施。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时间在中考之后,具体时间以县一中和立达中学发布的自主招生方案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长、局直二级机构负责人、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教育集团)校长为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入学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基教股、职成股、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县局统筹下开展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教育集团)招生工作方案报县局审定后发布实施。

  (二)规范招生宣传。实行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未经市局公布、县局审核或备案的学校,不得在我县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与宣传。未经县局批准,各高中阶段学校不能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中小学校要在6月1日前对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和诚信参考进行全面宣传,重点做好家长的释疑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均衡编班,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申诉受理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局将加强纪检监督和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县局将依法、依纪、依规,对违法、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追责问责。

附件1 南县2024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docx
附件2 南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条件.docx
附件3 南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4 益阳市教育局2024年高中阶段志愿填报说明.docx
附件5 益阳市教育局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docx
附件6 益阳市教育局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docx
附件7 南县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docx

  南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招生管理 二级事项 招生政策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南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