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7-667506 | 文号 | 南政发〔2017〕4号 | 统一登记号 | |
---|---|---|---|---|---|
签署日期 | 2017-04-17 | 发文日期 | 2017-05-03 | 信息时效期 | 2022-04-17 |
所属机构 | 南县法制办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法制办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7-66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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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南政发〔2017〕4号 |
统一登记号 | |
签署日期 | 2017-04-17 |
发文日期 | 2017-05-03 |
信息时效期 | 2022-04-17 |
所属机构 | 南县法制办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法制办 |
NXDR—2017—00003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南政发〔20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现予公布。新的南县城镇基准地价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南政发〔2012〕5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内涵
表1 南县县城基准地价内涵(见附件)
二、级别范围
表2 南县城土地级别范围(见附件)
三、县城区基准地价
表3 南县县城与周围区县级别基准地价比较(元/平方米)(见附件)
表4 南县县城商服用地区段(片)价(元/米)(见附件)
四、建制镇基准地价
表5 南县各乡镇级别基准地价 (元/平方米)(见附件)
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