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667506 文号 南政发〔2017〕4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7-04-17 发文日期 2017-05-03 信息时效期 2022-04-17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667506
文号 南政发〔2017〕4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7-04-17
发文日期 2017-05-03
信息时效期 2022-04-17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NXDR—2017—00003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南政发〔20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现予公布。新的南县城镇基准地价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南政发〔2012〕5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内涵
  表1 南县县城基准地价内涵(见附件)
  二、级别范围
  表2 南县城土地级别范围(见附件)
  三、县城区基准地价
  表3 南县县城与周围区县级别基准地价比较(元/平方米)(见附件)
  表4 南县县城商服用地区段(片)价(元/米)(见附件)
  四、建制镇基准地价
  表5 南县各乡镇级别基准地价 (元/平方米)(见附件)
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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