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9152 文号 南政发〔2021〕7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21—00009
签署日期 2021-09-02 发文日期 2021-09-02 信息时效期 2026-09-02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司法局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9152
文号 南政发〔2021〕7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21—00009
签署日期 2021-09-02
发文日期 2021-09-02
信息时效期 2026-09-02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司法局

NXDR202100009

 

 

 

 

 

南政发〔20217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县委财经委员会第2次会议纪要》(南委〔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县创建、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和我县实际,现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探索建立具有南县特色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更好服务我县“三高四新”战略大局,以创建“五个一”为工作标准,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和精神的总体性部署及制度安排、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相关配套制度等。二是有“一个”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主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效率。三是有“一批”操作流程、范本和工作指南,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四是有“一些”工作特色和亮点,在做好规范动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自选动作,形成独具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经验。五是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1.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政府预算支出要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严格支出保障序列,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六保”要求。

2.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围绕部门单位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衡量评价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逐步建立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和报告制度,推动提高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3.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到期后,县财政局应组织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存设和资金规模直接挂钩。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全面设置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二是规范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指标要做到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追踪、可评价。三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的规范性和实质性审核;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审查通过后的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公开;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2.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关口前移,各部门单位要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

3.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明确监控职责,规范监控程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4.推动绩效评价扩围提质。一是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以及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二是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在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在支出方面,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立足我县“三高四新”战略部署,选择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资金、项目及政策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同时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管理。三是建立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除一般公共预算外,还要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5.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部门单位本级整体绩效与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县财政预算,并按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6.建立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财政、审计的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机制,推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拓展财审联动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打造两个闭环(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和外部工作闭环)、聚焦三个维度(资金、资产、资源)、健全四项机制(指标共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成果共用机制、整改共促机制)、突出五个重点(存量资金的盘活、特设账户的清理、专项资金的优化、资产配置及盘活、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1.完善预算绩效制度体系。县财政局要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2.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县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3.建立第三方评价和专家咨询机制。县财政局要积极引入、依法按程序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引导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将所需工作经费足额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县财政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做好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保障和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硬化责任约束。各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负责”的权责机制。

(三)强化监督问责。县审计局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核,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四)严格工作考核。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评估计分指标和领导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参考。县财政局负责对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同时废止。

                                    

 

                                 南县人民政府 

                              2021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