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南政发〔2021〕7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5 08:45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

见》(南政发〔2021〕7号)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创建具有“五个一”标准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县,立足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部署,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确有必要。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2011月开始由县财政局起草,广泛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对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座谈会。2021年85日由县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1条建议将“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3.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严格执行《南县财政性资金使用审批办法》,专项资金到期后,财政部门应组织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存设和资金规模直接挂钩。”修改为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3.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到期后,财政部门应组织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存设和资金规模直接挂钩。采纳1条

202192日,该文件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192日,施行日期是202192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