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南县南洲镇沿湖北路148号,邮编:413200,电话:0737—5221153)。
(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2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交通强国”,全面深化行业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交通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公开。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事项,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发布了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交通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全年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311件,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坚持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突破口。成立了交通政务服务窗口,首批7个“一件事一次办”交通服务事项全部落地实施,全年办件总量522件。同时对纳入窗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简化环节、压缩时限、缩减资料等举措,全面优化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但还存在标准不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审查,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依法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