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1769 | 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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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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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人社工时许决字〔2025〕3 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县营业部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实施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考虑你公司的生产特点,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分支主任1人;督导1人;客户经理1人;(名单附后)。
上述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时限为一年(即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到期后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申报。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你公司应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写进员工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
四、你公司应根据《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第十六条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工资。
地 址:南县南洲镇南华北路人社机关大楼一楼
联系人:朱亚邦
电 话:13786735547
附件:湖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县营业部花名册.docx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