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98187 | 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8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98187 |
---|---|
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3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1年益阳市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人社发〔2021〕6号)、市人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考核认定的通知》(益人社函〔2021〕6号),以及县人社局《关于印发<2021年南县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人社联发〔2021〕2号)精神。为激发工作积极性,对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按1.5万元、1.0万元、0.5万元给予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见附表1),对被认定为省、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由各市、区县(市)各按5万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见附表2)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南县人社局纪检联络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737-5219055
附件1:2021年乡镇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考评结果及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表.xls
附件2:2021年充分就业社区(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拨付表.xls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