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5:49 信息来源: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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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3〕11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进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分94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5分,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内设职能股室5个,包含:综合股、资源保护股、宣传教育股、舵杆洲管理站、天星洲管理站。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局总编制为 24 个,其中全额事业编 24个。现有在职人员23人。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南县湿地公园管理局牌子。

(二)部门职责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和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务、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3.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发展计划、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功能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设置项目标志标牌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救护和处理送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修复建设项目的策划及获准后的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向社会公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地理地图和界线。

6.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管护。

7.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旅游秩序,组织开展观光旅游。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2年总支出2204.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93.26万元,设备购置84.37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县级专项资金125万元,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125万(舵杆洲专项23万元、科普宣教16万元、森林防火8万元、湿地保护21万元、天星洲专项22万元、行政执法20万元、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15万元),与去年专项资金相比减少了875.94万元,原因是对附属单位的补助调整至基本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执行及时有效,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坚决执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转账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预算是否达到了预算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加强落实实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和监控。

2.组织实施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紧迫感,坚持边开展、边探索、边完善。努力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绩效考核取得好的成绩。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绩,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如下:

1.湿地公园范围内日常巡护监管力度加大。采取湖南南洲湿地公园每月3次全覆盖和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全天候值班制的方式,扎实开展了权属范围内的日常巡护监管和执法工作,全年巡护发现非法取土、取沙、放牧、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共30多起,及时去函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了处理,有效保护了湿地生态环境。

2.扎实开展了禁捕巡查及执法工作。全年共出动人员3452次、车辆1001次、船315次,巡护里程达48637公里,办理非法捕捞案件9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抓获嫌疑人25名,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3.强化监管科技支撑。融合禁捕退捕、河(湖)长制、林长制等重点工作,逐步完成南县淞澧洪道和舵杆洲区域24个红外视频监控建设,打造了益阳市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智慧执法监管”平台,实现了重点区域“7*24小时”监管全覆盖,为打击湿地违法行为提供了科技支撑和执法影像资料,切实提高了湿地管理实效。

4.项目建设与科普宣教、森林防火、“财源建设”等工作相融合,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个,维修舵杆洲管理站房720平方米,维护巡护步道11000m,修建生态挡水坎90m,驳岸生态修复1100m,水生植物修复1200亩,微地形改造450亩,隐蔽地建设1659亩。并在枯水季节来临前提前采取生态保水举措,使今年在持续干旱影响下,南洞庭湖舵杆洲区域内仍首次迎来麋鹿种群,并吸引了众多的黑鹳、东方白鹳等珍稀野生动物及鸟类来此栖息。

5.持续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工作。一是聚焦《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的重要节点,我局研究制定了专门的宣传方案,邀请电视台进行了专栏宣传,并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学习汇报,促进形成了保护湿地部门共治良好格局。二是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契机,举办湿地进校园等活动3场。

四、存在的问题

(一)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质量有待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二)财务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和管理形式需进一步同步。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杜绝超支超标现象的发生。

(二)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财务工作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业务水平。

附件: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自评指标计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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