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沟渠塘坝清淤增蓄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8 09:5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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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水洞管〔2016〕25号)、《洞庭湖区沟渠疏浚省财政奖补方案》(湘水洞管〔2016〕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沟渠塘坝清淤增蓄工作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我县沟渠塘坝清淤增蓄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