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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14:29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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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

(二)负责全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以下简称“两供一治”)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全县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五)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消防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含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调查建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十四)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讯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等审批。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培训。

(十九)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质量安全股)、人防指挥通信与应急救援股、人防工程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11个股室;南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南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南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站、南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南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南县城建档案馆、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南县白蚁防治所、南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县德昌公园管理所10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南县德昌公园管理所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542.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1.62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以及人员变动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16.4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194.9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60.8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471.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55.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5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4.23万元,占84.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4万元,占6.49%。事业收入32.6万元,占0.41%。其他收入672.69万元,占8.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0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71万元,占19.81%。项目支出5935.64万元,占80.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51.3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6.41万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改革职能划转以及人员变动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16.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747.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3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85.5万元,国防支出增加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5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113.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712.8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5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04万元,占3.17%;国防(类)支出10万元,占0.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8万元,占2.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7万元,占0.17%;卫生健康(类)支出0.4万元,占0.01%;节能环保(类)支出3200.87万元,占50.92%;城乡社区(类)支出1827.48万元,占29.07%;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24%;住房保障(类)支出1358.5万元,占21.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628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28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0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3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8、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7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5万元,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占19.75%,与上年相比减少0.35万元,减少50.3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占80.25%。与上年相比增加3.55万元,增长65.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增加了相应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个、接待人次7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6.4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3.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政府长期支出事项污水处理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93.33万元,占 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93.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长期支出事项污水处理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33个,共涉及金额593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局组织对“人防宣传教育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6万元。该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经济性绩效。执行预算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部门预算与批复资金一致。

2、效率性绩效。预算完成率、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经费控制率全部达标。

3、可持续性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由财计股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提供准确无误名册、账号,进行报批和公示,做好校对核准等工作。同时利用有限资金做好了单位党建、扶贫、拆迁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4、服务对象满意度。2019年按年初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供水供气、农村危房改造等改善民生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宣传教育经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 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7955.92万元,决算收入795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9年预算支出数7402.35万元,决算支出数740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1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07.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1.7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57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19.0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9%  。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国有资产2254.13万元。一是房屋数量3栋,价值1801.13万元;二是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数量125件,价值357.56万元(含人防车辆一台价值50.44万元);三是家具用具169件,价值95.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19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附件二:2019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教育宣传经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三:2019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宣传教育经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20年5月14日至7月8日对2019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教育宣传经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人防宣传教育由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实施、管理。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主要职责为组织制定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制定全县人防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群众防空租住(人防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负责县级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管理工作;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防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健全全县人防信息化建设,保证全县人防安全。组织宣传人防教育知识,提高全县人民人防意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人防宣传教育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人防宣传教育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0〕9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人防宣传教育经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人防宣传教育经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宣传教育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人防宣传教育经费专项资金,财政局批准预算256,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6,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人防宣传教育经费共支出专项资金242,316.50元,结余资金13,683.50元为单位统筹使用。具体支出列示如下表:

支出内容

金额(元)

办公费

41,445.00

餐费

16,192.00

差旅费

14,362.50

维护费

20,000.00

文印费

105,479.00

宣传费

44,838.00

合计

242,316.50

四、项目主要绩效

在2019年中,县人防办印刷了多份宣传资料,如《人防知识与技能》、《防控放在安全知识(随身应急手册)》等,进入到学校、社区宣传人防知识;5.12人防宣传日,在南县桂花广场进行大型的定点宣传工作;对南县立达中学进行人防宣传教育、对基地警报器、广播等设施进行维护工作;多次开展人员培训、人防演练工作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单位未对该项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专款专用使用情况有待加强。

(二)预算管理不完善

未制定绩效目标体系,绩效目标不明确。未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未对资金做具体安排,对专项资金实施所要达成的效果不清晰。

(三)财务管理待加强

1、发票审核不严谨。

2、结余资金由单位统筹使用。截至现场检查日止,单位该项目资金结余13,683.50元,已由单位统筹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应当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杜绝变相挤占、挪用或者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二)完善预算管理,明确绩效目标

建立绩效目标体系,编制预算的同时,制定细化和量化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有计划的进行工作安排,项目结束以后,要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总结,重视项目产出绩效。

(三)加强财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章制度,做好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应加强费用报销审核,确保费用报销金额与报销票据附件一致,不得多报销费用。

七、评价结论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项目的开展实施过程中,深入社区、学校,加强了人防教育的宣传效果。

对照2019年人防宣传教育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4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

附件四: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1-033德昌公园2019年城市维护费.docx

[2020]1-033项目支出指标评分表-德昌公园2019年城市维护费.xls

附件五: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1-015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站补助支出.docx

[2020]1-015项目支出指标评分表-公用事业管理站补助支出.xls

附件六: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1-014住建局环卫处专项(车辆200万,环卫聘用工资389.88万).docx

[2020]1-014项目支出指标评分表-环卫处专项(车辆费用200万,环卫聘用工资389.88万).xls

附件七: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1-034环卫处2019年城市维护费(垃圾转运与焚烧).docx

[2020]1-034项目支出指标评分表-2019年垃圾转运与焚烧.xls

附件八: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1-016住建局路灯所补助支出.docx

[2020]1-016项目支出指标评分表-路灯所补助支出.xls

附件九: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1-017住建局园林绿化处.docx

[2020]1-017项目支出指标评分表-园林绿化处专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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