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实施公路巡逻,维护道路治安。对机动车辆牌证审核、驾驶人管理,对交通违法驾驶人处罚,对交通事故施救、电话报警和求助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分别为综合指导中队、执法监督中队、科技设施中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交通巡逻中队、特勤中队、治超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等14个队、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南县公安局下设独立核算的正科级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列入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为交警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22.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6.59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晋级、行政运行成本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2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9.68万元,占91.57%。其他收入170.33万元,占8.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万元,占89.84%。项目支出203万元,占10.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9.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6.64万元,增长43.0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分类口径与本年度不一致,2018年份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返还(其他收入),本年度全部为财政拨款,且财政专户资金超收额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8%。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7万元,增长43.05%,主要原因是计算口径变化和一次性处理历年沉积违章和异地违章,导致本年度非税收入超收额度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9.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819.2万元,占98.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8万元,占1.49%;卫生健康(类)支出3万元,占0.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成本开支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电子警察、交通道路设施建设及维护费用超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近年车辆暴增,导致违法案件增幅较大,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障交通畅通。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4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费用增加、牌证费用增多(预算数维持在2013年前水平)造成缺口较大。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5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故鉴定、涉案车辆停靠管理等费用超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建费用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48万元,支出决算为2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25万元,支出决算为56.76万元,完成预算的70.73%,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3.78万元,完成预算的8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8.78万元,增长18.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老旧导致维修费用自然增长。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32万元,减少43.88%,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24.36万元,占42.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9.42万元,占51.83%。公务接待费决算2.97万元,占5.2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3.78万元,完成预算的83.51%,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36万元,用于更新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4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8.7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接待人次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各项目的实施和重点工作的开展,全年交警的职能职责得到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实际完成率保证在100%,完成及时率和达标率确保在95%以上。通过增收节支,节约非生产性成本开支5%-8%。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出警率100%,处理结案率95%以上,通过交通安全宣传,使交通违章、事故率有效降低5%-8%,通过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管理好南县的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预算总额1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9万元,重点项目支出258万元,重点支出占总支出的18.52%,部门整体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县财政部门要求执行;预算公开、政府采购等执行率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650.9万元,决算收入2,020.01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多369.11万元,增加比例为122.4%。2019年预算支出数1650.9万元,决算支出数1,998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增加347.1万元,增加比例为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与其他收入(非税)两年的统计口径差别和财政专户资金超收。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专用服装,专用工具和仪器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本单位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贫困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执法车辆运行维维护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