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南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报告
——在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县财政局局长 彭应明
(2017年9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南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由我向本次会议做专题汇报,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南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17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已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南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17亿元,专项债务3800万元。
根据上级关于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相关规定,考虑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和债务管理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定2017年南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1.55亿元(一般债务21.17亿元,专项债务3800万元),与上级核定限额一致,较上年同比增加1.94亿元,均为一般债务。
2017年南县在申报的一般置换债券(转贷)规模内已完成债务置换3720万元。
二、关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事项
1.上半年我县房地产市场活跃,带动了相关税收快速增长,且故需调增县本级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新的转移支付陆续下达,县本级财力增加。
3.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新增一般债券(转贷)1.94亿元,较年初预算1.7亿元增加2400万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统筹财力。
4.根据《关于调整市州、县市区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湘人社事函〔2017〕12号)和市级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需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人员调增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支出共计1.37亿元。
5.追加2016年综治奖励经费和2017绩效考核奖励、环保督察、公务用车运行等经费,共计5800万元。
综上,故需对2017年南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二)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调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7.84亿元调增至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加900万元。国、地、财三局年度收入任务具体为:国税局由年初预算3.5亿元调增至3.64亿元,增加1400万元;地税局由年初预算2.98亿元调增至3亿元,增加200万元;财政局年初预算1.36亿元保持不变。
——调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00万元;
——预计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00万元;
——清理往来款项,新增结算转收入8700万元。
上述4项共计增收1.95亿元,故2017年南县可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由年初的38.64亿元调增至40.59亿元。
2.调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此次调增的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主要用于人员待遇等刚性支出,分别为:
——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专项支出1.2亿元;
——基本养老金上调专项支出1700万元;
——环保督察专项支出2500万元;
——绩效提标专项支出3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专项支出300万元。
上述5项共计新增支出1.95亿元,根据支出项目,分别列入以下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6万元,教育支出71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4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4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预算数调整后,2017年南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为40.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为40.59亿元,收支平衡。
以上相关数据明细,详见附表。
附表:1.2017年南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变动情况表;
2.2017年南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变动情况
表;
3.2017年南县财政收支平衡调整变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