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编制人数36人,其中:在职24人,退休12人;另有临聘人员人数7人。我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业务经办工作。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预算收入374.35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预算支出37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85万元,项目支出67.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基本支出:2020年预算数306.8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99万元,医疗健康支出1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级的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2020年预算数67.50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级的事业发展支出或成本补偿性支出,包括:1、社保中心工作经费46万元;2、城乡养老保险乡村两级工作经费20万元;3、办公设备购置1.5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决算公开:按照县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财产管理卡片,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中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三公”经费2.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2.51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中心制定了《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中心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中心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支部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2020年全县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23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30.07万人,扶贫代缴17881人,残联代缴 2799人,民政代缴2812人,征缴基金9586.73万元,待遇领取人数10.21万人,发放养老待遇1.39亿元,累计基金结余4.78亿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万人,参保单位555家,减免265家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1897余万元,征缴基金5.48亿元,离退休人数3.17万人,发放养老待遇7.76亿元,累计基金结余1.44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94家,参保人数1.3万人,征缴基金1.96亿元,退休人数8640人,发放养老待遇4.48亿元,累计基金结余1.25亿元。职业年金收入8940.49万元,上解湖南省年金运营中心6949.02万元。
(二)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支持企业平稳发展。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2月至12月,对我县270家企业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减免,减免费用1980万余元。同时派专人联系各企业上门进行政策的宣讲,鼓励企业充分运用政策,支持企业平稳发展。
(三)启动城乡居保全覆盖,拓宽参保覆盖面。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4号)精神,为提高城乡居保的参保缴费率,实现有参保意愿的人员“人人享有社会保险”。我中心高度重视:一是量体裁衣,制定有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和宣传方案;二是县乡联动,开展了全方位、多形式的政策宣传;三是做好数据比对,量化分解任务;四是上户核查,及时做好新增参保。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属于城乡居保覆盖范围且有参保意愿的人数有16183人,已全部录入系统参保。
(四)全面核查退捕渔民参保情况,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退捕渔民转产专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湘财社〔2020〕5号文件精神,为了维护退捕渔民的正当权益。一是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到位。我中心迅速成立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专班,多方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措施,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细化分工、认真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摸清底数,应保尽保。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退捕渔民信息,前后进行了4次数据比对,认真比对退捕渔民参保信息,建立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台账。全县1888人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退捕渔民已全部参保到位;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为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线上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等载体进行政策宣传,线下对前来咨询的退捕渔民逐一解答疑问;四是落实渔民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五)狠抓社保扶贫,务求应保尽保。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政策兜底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我中心积极与扶贫办、县民政、县残联进行工作对接,每月派业务精英与扶贫办进行数据共享,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领待情况,其中扶贫代缴17881人,代缴社保费178.81万元;残联代缴2799人,代缴社保费27.99万元,民政特困人员2812人,代缴社保费28.12万元。
(六)扎实推进退役士兵断档补缴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进行工作衔接,核查1471人,有581名存在断档补缴情况的退役士兵,已全部完成断档补缴。
(七)做好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南政办发[2014]5号文件,按照政府引导,个人自愿的原则,今年南县南洲镇洗马湖村、花甲村、张新村、班嘴村以及浪拔湖镇长缨村已完成2687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八)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及调待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参保人员到龄退休计发待遇工作。每月按时足额为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二是落实湘人社规【2020】11号文件精神,及时准确的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调增12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调增152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调增10元。
(九)强化内控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按照最新的业务经办要求,结合人员异动的工作实际,重新制定社保中心内控管理制度,对三个险种办事权限进行“地毯式”排查,根据现有股室设置,分岗设权;严格落实“一事双岗双审”甚至“多审”,确保基金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扩面征缴难度大。一是断保现象严重。大部份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只满足缴费15年后不再继续缴费;部分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因缴费15年需延迟退休年龄,而不愿参保,也导致新增缴费人数的减少。二是企业用工人数参保率较低。加大了我中心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难度。
(二)工作人员不足。按照专人专岗要求,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应有在编在岗人员33人,目前实际仅在岗人员26人,其中正式职工19人,临聘人员7人,临聘人员的经费财政安排不足,每年仅临聘人员经费一项都要亏28万,经费严重不足,使得中心的业务培训、业务宣传等工作很难开展,急需解决人员和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1、根据绩效目标,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建议财政根据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城居保全覆盖等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养老保险工作正常运转。
2020年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x
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