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南县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xi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县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3、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4、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县财政预决算报告
6、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7、人事任免
8、县政府工作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市驻南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政务服务事项。
9、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含基本情况、领导成员及分工、主要职责、联系方式)
10、公共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电力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自来水公司、县一中等单位公共服务事项)。
具体信息参见《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xian.gov.cn)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ian.gov.cn/)及机关政务公开橱窗公开。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采用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发放便民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本地政务新媒体(“南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南事我来办”APP)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新媒体方式进行公开。
2.在南县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一楼右侧)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有政府信息查询设备及相关资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该政务服务场所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南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南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南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1、受理申请机构
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南县县政府院内,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7-5216348 传真号码:0737-5215105;
通讯地址:南县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132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
电子邮箱:nxzwgkb@163.com
2、提出申请
申请人请填写《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下载电子版。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nxzwgk@163.com)。
(2)通过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政府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收费标准(待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县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
费用分项 |
收费标准 |
单位 |
备注 |
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
纸张费 |
|
元/张 |
|
复印费 |
|
元/张 |
|
|
光盘费 |
|
元/张 |
|
|
光盘刻录费 |
|
元/张 |
|
|
磁盘费 |
|
元/片 |
|
|
磁盘制作费 |
|
元/片 |
|
|
信息检索费 |
信息检索费 |
|
元/小时/人 |
|
信息传递费 |
材料邮寄费 |
|
元/份 |
|
材料快递费 |
|
元/份 |
|
|
材料传真费 |
|
元/份 |
|
|
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 |
|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