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退役军人是否有优待?
  • 来信时间2019-11-19 00:50:57
  • 来信人王迎港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作为一名即将退役分军人,现在对未来很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想问下,未满12年的军人回地方后是否有技能培训,有些什么政策!地方安置能否讲明白点?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9-11-26 11:05:17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后请到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登记,然后根据我局提供的退役指南办理相关手续。关于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先在我局做好登记,再从全省范围内招标选定的单位中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另外接收地人民政府会按每服役1年200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教育优待、创业贷款、个体经营减免税费、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我局工作人员彭阿玲同志与来信人王迎港进行电话沟通,得到其理解与支持。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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