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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本季度,县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65件,其中有效信件65件,已处理65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35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5件
本季度,县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85件,其中有效信件83件,已处理83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50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2件
本季度,县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68件,其中有效信件67件,已处理67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34件,咨询类信件3件,建议类信件2件
本季度,县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56件,其中有效信件54件,已处理54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38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