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咨询小孩上户口的流程
- 来信时间2019-10-29 09:12:36
- 来信人黄东桂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户口在南县麻河口镇偏垸村,小孩出生,请问上户口是去哪个派出所?南县公安局?还是麻河口派出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要小孩父母本人去,还是其他家属也可以去代理办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公安局
- 答复时间2019-10-31 11:37:32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出生登记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 新生儿(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第十三条 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按照第十二条明确的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记。在我省登记户口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申报材料:(一)在国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综上规定,您可以在小孩的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新生出生登记,需要的资料为: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应该在一个月内由小孩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上户户口中的户主持以上资料办理,上户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当场办结。 人境大队电话:0737-5248334,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此回复。 南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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