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投诉兴园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费,住建局监管不到位
  • 来信时间2019-10-25 19:22:09
  • 来信人谭杰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您好,湖南兴园置业有限公司,兴园小区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取了业主的燃气费和有线电视开通费。希望相关部门介入退款,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有关文件,《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 2.小区内车位和绿化问题,特别是车位问题:据悉。地下车位48个,地上车位当时购房时承诺60个。但现在一个也没有,此行为附有虚假宣传和欺骗业主行为。兴园小区共332户,地上车位。严重不够。 3.开发商通知来收房时已逾期2个月,而且也不能提供相关部门的验收证明。比于三书一证一表,但开发商谎称所有验收证明都放在政府相关部门存档。(住建局、市监局、国土规划局、物价局)。经业主上访各局。主管领导均回复兴园小区项目并未开始验收。 4.物业费过高,收取1.5元/月/平方米。据悉全县其他配套设施齐全的小区最高才1.4元/月/平方米。兴园小区也未证明是按国家物业费收费标准规定的:几级标准收取。 5.兴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在未取得各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收房,已有业主开始动工装修,破坏房屋结构,并未备案,存在隐患,住建局监管是否存在失职。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9-11-22 11:24:21
  • 答复内容尊敬的市民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南县兴园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费”的问题,我局开发办、物业办立即派人前往该处了解情况。于11月10日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   经了解,该公司确实代收了兴园小区所有业主的燃气费和有线电视开通费,一是“违规收取业主燃气费和有线电视开通费”的问题。我局开发办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对现行政策进行了宣传与说明,市监局执法人员现正在调查处理中。针对电视开通费一事,是根据南宣联(201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办理的。二是“小区内车位和绿化”的问题,经调查是按照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规划办文件精神办的,其停车位有200多个,现还在建设中。三是“开发商通知业主来收房已逾期2个月,也不能提供“三书一证一表”。该公司逾期2个月交房的问题,11月12日我局开发办组织开发商与来信人进行了协调,经调解,双方同意按照购房合同条款比例支付违约金,如开发商拒付违约金,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交房时如开发商不能提供“三书一证一表”业主可拒绝收房。四是“物业费收取过高”的问题,物业费收取要以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业主认为收费过高,可暂时保存收取物业费的票据,待物价部门的文件下发后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执行。五是“房子未验收有业主开始动工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我局质安监站已通知开发商告知所有业主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如有破坏按照“谁破坏、谁出资”的原则进行修复。   专此回复。   经办人:姚建彪 电话:13762709666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