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社会噪音
- 来信时间2019-10-03 17:43:23
- 来信人广场居民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南洲广场广场舞噪音太大,有2-3队甚至还用扩音器话筒喊话,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严重破坏了我们的生活甚至学生的学习环境,希望政府采取措施,减轻广场音响噪声,坚决禁止用话筒感话。希望有关部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育,能落到实处,解决群众最关切的问题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城市执法局
- 答复时间2019-10-15 17:02:46
-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 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关于南洲广场广场舞音响音量过大影响居民生活和学生学习环境的投诉信件后,我局及时安排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城管大队进行了联合调查,并召开了南洲广场内健身队舞领队联系会,会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同时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音量与时间控制。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6条、58条之规定,责令南洲广场内健身队舞健身时音响音量必须控制在50(夜间)~55(昼间)分贝;二是广场健身舞时间控制:早上7:00~8:00、晚上6:00~8:30。 二、责令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南洲广场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依法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广场内内各类休闲健身活动文明、和谐、有序。 三、告之如果仍存在扰民行为,将对其扰民的物品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特此回复!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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