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危房改造
- 来信时间2019-09-26 20:01:48
- 来信人李凯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是南县浪拔湖镇南红村五组的村民,一直在外务工,七十多岁的二老住老家,家里的老房子,已年久失修,下雨漏雨,墙面有裂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得知政府有这个危房改造项目,特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浪拔湖镇
- 答复时间2019-10-15 17:22:19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危房改造的项目要求:一、申请人符合“四类人员”(对无自筹资金和建设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二、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 2、经核查后,您家庭不属于“四类人员”户,且您所要求危房改造的房屋为二层楼房,条件尚可以,暂不符合危房改造。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