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怎么办理出生证明
  • 来信时间2019-09-16 18:55:59
  • 来信人王庆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父母没有在医院生,医院开不了出生病例,有上户口,有准生证,应该找什么单位补办?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答复时间2019-09-18 17:26:34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经实地调查,现予以回复: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父母和小孩三人的亲子鉴定原本。   2、村里或街道的证明(证明小孩的出生时间、性别、出生情况等),证明需要4到5人的签字和手印,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盖章。   3、小孩出生当时接生人员的身份证,父母二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及小孩的户口本。   材料准备完毕后,由小孩父母双方至南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如有疑惑,请来电咨询南县妇幼保健院何主任,电话:13875395709。   南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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