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你敢在南县投资吗?
- 来信时间2019-09-07 12:33:14
- 来信人周瑞南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2001年1月,正一印务公司董事长罗正辉与原八百弓乡政府签订合同,承包乡林场69亩土地,期限为30年,费用为13万元。庆华村(后更名为庆丰村)在合同附件“承包地块红线图”上盖章确认:“边界无争议”,且经南县公证机关公证。
2016年底,因S511高等级公路(途经庆丰村)要开工建设的消息,而让有利欲熏心的刁民开始算计。
道路与罗正辉的承包地擦边而过。该地块是原八百弓乡于1968年秋冬季至1970年全乡大修水利时,修复防洪大堤时形成的河洲围垦巴垸,巴垸内土地由原八百弓乡政府管理,1971年在该片土地上成立乡桑蚕队,种桑养蚕;1975年,八百弓乡桑蚕队改体,土地交庆华村管理,其中约30亩种水稻,记征粮面积为22亩;1977年,乡政府将该土地收回,成立棉科队在此种棉。1978年,乡政府在此成立林场,实则是为乡办企业砖瓦一厂提供压砖的泥土。
这块明确“边界无争议”的土地,庆丰村村民莫汉才、莫汉湘纠集彭其光、曹风光,以要收回庆华村土地的名义,开始了连续多年恶劣举报和破坏,使得承包该片土地的罗正辉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2017年初,举报人以要收回庆华村二组22亩土地为名,发动群众在举报信上签名。签名的群众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觉得收回土地对本组群众有益,抱着或许能收回的态度在意见书上签名,一种是本不想签名,但在利益诱惑下,抱着签名不费劲,不签名可能吃亏的想法,因发起人宣称:“搞到钱和土地后,签名的都有份,不签名的什么都没有”。三是确实不想签名,但在发起人威逼胁迫下才签名。签名的要求收回的有17户。
举报信于2017年5月9日交茅草街镇政府(原八百弓乡此时已并入茅草街镇)。意见书称: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分田到户后,由于当时个别村干部为了个人私利而乱作为,致使庆华村2组22亩土地面积被个人侵占,要求立即归还庆华村2组,并返还近40年来国家农业直补经费及非法所得收入。
茅草街镇政府收到举报信后,责成镇人民调解办公室组织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小组经调研后,召集全村党员大会,明确土地权属为镇人民政府,目前承包给罗正辉。
调解后,举报人不服,在该地块开始破坏活动。自2017年7月19日至2019年9月,先后八次在承包地进行渣土封路、挖断出入道路、阻止收割、喷洒枯草剂、毁损农机工具、阻止耕种等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给农场造成较大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他们还多次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动手打人或使用语言暴力漫骂他人。
举报人在破坏生产经营的同时,数十次前往镇政府、多次前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政法委及有关部门上访。
根据县领导的批示,茅草街镇政府于2017年10月再次安排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该争议土地进行调查。于11月12日召开全村党员大会,以《南县茅草街政府关于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答复函》,向全村公布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处理结果依然是土地权属为镇人民政府,目前承包给罗正辉。
举报人对调查结论仍然不服,将举报信寄至中央巡视组。真可谓是“举报信,八分钱,让你恶心两三年”。为查清事实真相,南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再次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依然如故。举报人对调查结论还是不服,各种破坏还在进行中。
罗正辉为回报家乡,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才投资这块热土,原本有更多的投资计划,因刁民作梗不得不放弃。这片地的投资虽然不大,但足以让更多的投资者望而却步,几年来,投资人一直频繁应对政府部门的各种调查,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没有任何收益,有的只是伤心和无奈。有“先利他,后利我”的淳朴民风,才成就了阿里巴巴以及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在南县,“我搞不到,你也别搞"的恶棍逻辑是否还有相当的市场?
作为甲方的当地政府的责任,合同第一条是确保土地权属无纠纷,并解决纠纷,第二条是打击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甲方也许做了一些工作,但显然没有解决纠纷,当地公安机关没有打击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也没有打击多次非法入侵他人住家,动手打人或使用语言暴力漫骂他人的违法行为。当地政府没有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相反地倒是为刁民所利用让投资者受到各种刁难。
违背公序良俗、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的刁民至今逍遥法外,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善良建设者,至今不能安心开展生产经营,南县还是投资的热土吗?
- 答复单位茅草街镇
- 答复时间2019-09-17 08:56:16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莫汉才等人与罗正辉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茅草街镇政府会同县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并形成了处理意见。2019年6月4日,县纪委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茅草街镇政府及庆丰村干部群众与信访人进行了见面答复。 南县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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