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你敢在南县投资吗?
  • 来信时间2019-09-07 12:33:14
  • 来信人周瑞南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20011正一印务公司董事长罗正辉与原八百弓乡政府签订合同承包乡林场69亩土地期限为30费用为13万元庆华村后更名为庆丰村在合同附件承包地块红线图上盖章确认:“边界无争议”,且经南县公证机关公证

    2016年底S511高等级公路途经庆丰村要开工建设的消息而让有利欲熏心的刁民开始算计

    道路与罗正辉的承包地擦边而过该地块是原八百弓乡于1968年秋冬季至1970年全乡大修水利时修复防洪大堤时形成的河洲围垦巴垸巴垸内土地由原八百弓乡政府管理,1971年在该片土地上成立乡桑蚕队种桑养蚕;1975八百弓乡桑蚕队改体土地交庆华村管理其中约30亩种水稻记征粮面积为22;1977乡政府将该土地收回成立棉科队在此种棉。1978乡政府在此成立林场实则是为乡办企业砖瓦一厂提供压砖的泥土

    这块明确边界无争议的土地庆丰村村民莫汉才莫汉湘纠集彭其光曹风光以要收回庆华村土地的名义开始了连续多年恶劣举报和破坏使得承包该片土地的罗正辉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2017年初举报人以要收回庆华村二组22亩土地为名发动群众在举报信上签名签名的群众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觉得收回土地对本组群众有益抱着或许能收回的态度在意见书上签名一种是本不想签名但在利益诱惑下抱着签名不费劲不签名可能吃亏的想法因发起人宣称:“搞到钱和土地后签名的都有份不签名的什么都没有”。三是确实不想签名但在发起人威逼胁迫下才签名签名的要求收回的有17

    举报信于201759日交茅草街镇政府原八百弓乡此时已并入茅草街镇)。意见书称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分田到户后由于当时个别村干部为了个人私利而乱作为致使庆华村222亩土地面积被个人侵占要求立即归还庆华村2并返还近40年来国家农业直补经费及非法所得收入

    茅草街镇政府收到举报信后责成镇人民调解办公室组织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小组经调研后召集全村党员大会明确土地权属为镇人民政府目前承包给罗正辉

    调解后举报人不服在该地块开始破坏活动2017719日至20199先后八次在承包地进行渣土封路挖断出入道路阻止收割喷洒枯草剂毁损农机工具阻止耕种等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给农场造成较大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他们还多次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动手打人或使用语言暴力漫骂他人

    举报人在破坏生产经营的同时数十次前往镇政府多次前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政法委及有关部门上访

    根据县领导的批示茅草街镇政府于201710月再次安排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该争议土地进行调查1112日召开全村党员大会南县茅草街政府关于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答复函》,向全村公布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处理结果依然是土地权属为镇人民政府目前承包给罗正辉

    举报人对调查结论仍然不服将举报信寄至中央巡视组真可谓是举报信八分钱让你恶心两三年”。为查清事实真相南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再次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依然如故举报人对调查结论还是不服各种破坏还在进行中

    罗正辉为回报家乡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才投资这块热土原本有更多的投资计划因刁民作梗不得不放弃这片地的投资虽然不大但足以让更多的投资者望而却步几年来投资人一直频繁应对政府部门的各种调查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没有任何收益有的只是伤心和无奈先利他后利我的淳朴民风才成就了阿里巴巴以及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在南县,“我搞不到你也别搞"的恶棍逻辑是否还有相当的市场

    作为甲方的当地政府的责任合同第一条是确保土地权属无纠纷并解决纠纷第二条是打击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甲方也许做了一些工作但显然没有解决纠纷当地公安机关没有打击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也没有打击多次非法入侵他人住家动手打人或使用语言暴力漫骂他人的违法行为当地政府没有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相反地倒是为刁民所利用让投资者受到各种刁难

    违背公序良俗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的刁民至今逍遥法外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善良建设者至今不能安心开展生产经营南县还是投资的热土吗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茅草街镇
  • 答复时间2019-09-17 08:56:16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莫汉才等人与罗正辉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茅草街镇政府会同县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并形成了处理意见。2019年6月4日,县纪委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茅草街镇政府及庆丰村干部群众与信访人进行了见面答复。   南县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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