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南县班嘴村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项目包工头张永华拖欠农民工工资
  • 来信时间2019-07-29 10:59:26
  • 来信人王洪辉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这已是我写的第二封信了,因为第一次写的信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迫于无奈,再次麻烦有关部门帮帮我。本人于2017年10月14日在益阳中奇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的南县班嘴村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项目工程中从事钢筋安装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张永强,电话:15802644158,张永华,电话:15874280748,工资以口头约定,按日结算方式(每日240元)。2018年2月3日该工程B、C区钢筋工程结束后仍有工资一万元整未结算(同时还欠有工资的还有陈洪喜、陈洪运、王万莉等工友),多次和负责人沟通后负责人表示等上级部门结算工程款后以转账打款方式支付,后来等到过年了,该负责人仍未打款。迫于无奈,2018年11月20日本人和几位工友亲自到南县找到张永华索要工资款,并到南县劳动局进行协商,经劳动局调解后劳动局表示2018年底将有工程款到达张永华账户,到时将还清所欠工资,同时写下欠条。到2018年底向负责人索要工资款,负责人又以项目部未打款为由推脱,迫于无奈再次找到南县劳动局,经劳动局调解,负责人张永华承诺2019年5月一定会支付工资款,到期后,张永华仍找理由推迟,拒绝支付。从5月份至今,经常电话联系张永华索要工资款,但张永华总是以各种理由拒接电话或者推迟。现在马上开学了,需要给孩子缴纳学费。希望有关部门帮帮我们辛苦的农民工,早日拿到我们的血汗钱。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9-08-06 15:17:53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你的信件后,南县劳动监察局及时与你和张永华进行了联系。   通过南县劳动监察局督促,张永华承诺在2019年9月1日前支付欠发你及其工友的工资。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劳动监察局,联系人:何正伟,联系电话:0737-5247978。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