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咨询土地补偿征收标准
- 来信时间2019-06-30 15:54:48
- 来信人杨慧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您好,我一亲戚家,由于他年龄大了,一块地被政府征收了,想让我帮忙咨询一下,政府征收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时间2019-07-03 17:16:46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2018年元月1日之前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南县分三类:一类土地是指县城规划区范围之内的,补偿标准为44500元/亩;二类是指乡镇集镇规划区范围之内的,补偿标准为39000元/亩;三类是指村(场)规划区之内的,补偿标准为34500元/亩。 2、在2018年元月1日之后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规定,我县分为两类:一类是县、乡镇集镇规划区范围之内的,补偿标准为57800元/亩;二类是村(场)规划区范围之内的,补偿标准为50700元/亩。 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政策,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所,联系电话:18907378300,或者上湖南省人民政府、益阳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查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南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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