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骂娘 恐吓 爆粗口等言论是南县收门店卫生费的标准吗?
- 来信时间2019-03-11 16:26:29
- 来信人 周**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黄县长:
您好!
2019年3月11日上午9点多钟,南县环保局两男两女四位工作人员来我店收取卫生费,我问说:收多少钱了?他们回答说:都没按照标准收,你这店子就收200元。我说:卫生费在居民的水费中有扣交的,还要另外交200元吗?工作人员说:这是垃圾运输费,转运费,处理费等。我又说:我支持政府工作,不过我这种门店基本无任何门店垃圾产生(注意生活垃圾是每家每户都有的,水费中有扣交,与门店垃圾无关),其他旁边做蔬菜批发的一天产生的垃圾好几车,是交200元。我没有垃圾,也就不存在转运费处理费,交100元吧。还是不让你们为难。贵局罗军同志就不干了,大声说:你交100元算什么,100元你也可以只交10元啦,那不就是不交啊。我说:100元就是100元,怎么等于10元了?未必你的10元等于100元。这两个金额是相等的吗?我有说不交吗?他就来火啦,又是打开录像机,又是大声呵斥:我最后问一遍,你今天是交还是不交?我对着录像机说:我从始至终都没说不交,我说交100元。是你说100元等于10元,等于是不交,那我还有什么好说的了。我边说也边拿出手机录像,把他说过的话录下来。他看见我录像了,暴跳如雷啊,说:你不要录像啦,我警告你啦,你侵犯我的肖像权啦(道理好充分哦),老子会把你的手机棒嘎啦(摔碎,南县方言),你妈滴个逼哒,你信不,你今天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老子可以掀掉你这个店子......此处省略,中间还骂了多句,狠话恐吓的话语连篇。旁边邻居好多个都在门前看热闹,我店里来了顾客买东西,他也照骂不误。然后还把我手机里面的录像删除了。钱不多,只有200元,我交了。因为有顾客在,影响不好,我是做生意的,做长久的门店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只有罗军爆粗口,骂娘,恐吓,其他三位工作人员言语很好,没有任何不正当的言语和行为)。从四位工作人员进店起,我就说我没有门面垃圾产生,本着打商量的口吻说:那我就交100元。也一直本着配合工作的态度,即使在罗军同志大声骂娘恐吓的情况下,我也始终没有多说一句不合理的话。以上言论句句属实,环保局也有录像机录像,周边也有邻居可以证明,可以请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我对上面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负法律责任。
为什么又来写这篇文章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是伟大主席习近平领导的和谐社会!习近平说过:以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思想和精髓。中国中GOV共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党的一切理论和行动的根本指导方针。罗军同志应该也是党员,至少也是政府的公职人员。我不是党员,就是一普通老百姓,只是有几个问题不明白,作为党员难道就是这样学习党的方针?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就是应该在上午9点多钟在老百姓赖以生计的门店来骂娘 恐吓 爆粗口,以体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的威信?难道一个200元的卫生费必须要按照这样的方式才能收取吗?
我只是一普通老百姓,一遵纪守法的合法公民,我从始至终没有任何的抗法不守法的言论和行为。如果有,你罗军同志有录像,可以有请相关部门对我依法处理。如果没有,你这样的言论行为不但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也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黄县长,你好!本人我完全支持政府工作,也遵守政府颁布的一切法律法规和文件。只是觉得委屈,也很无奈。我只要求罗军同志当面道歉,再无他求!(附上交费票据)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9-04-03 18:56:05
-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
收到来信后,我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要求办公室协同环卫处共同调查处理该事件。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局办公室协同环卫处分管领导涂主任在第一时间对收费人员的行为,与门店业主进行沟通,并代表收费组对不文明行为致以诚挚的道歉,得到了门店业主的谅解。
2、环卫处负责人为此组织收费组全体人员召开会议,明确收费责任,规范收费行为,依法执收,并对该收费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
3、敬请广大市民对我们的收费予以理解与支持。 欢迎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737-5225041。
专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8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