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南县经开区利尔电子有限公司违返劳动合同法用工
- 来信时间2019-03-10 21:38:22
- 来信人程亮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1.利尔达电子有限公司要求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全是空白合同,并且只有一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甲乙双各持一份,这样做明显不合法,我们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没有劳动合同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利尔达电子有限公司试用期想辞工他们的负责人这样告诉我们,他们的厂规必须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如果不做满三个月想要辞工也可以扣50%的工资 。试用期在他们公司没有辞工这种说法。
这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请县领导严肃处理,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高新区
- 答复时间2019-03-14 16:58:27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应的情况,我委于2019年3月13日上午,与县劳动监察局一同到南县利尔达电子有限公司核实了有关情况。经查,南县利尔达电子有限公司是2019年新投产企业,于2019年2月22日正式开工生产。您所反映的南县利尔达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空白且合同只有一份的问题不实,因辞工引发的劳资纠纷问题已协商解决。 专此回复。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