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新生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
  • 来信时间2019-03-07 17:50:22
  • 来信人 周**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您好,我的宝宝出生三天,回到户籍地落户后去南县人社局合管办办理新农村合作医疗,但是办理窗口以已过缴费时间为由拒绝办理,让我直接找财政局缴费,按国家政策新生儿出生28天内都可以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其他地区都可以随时参保,为何南县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脱,现在医院称出院前办理不了,将不予报销,所以想咨询下新生儿出生到底应该如何参保,怎么报销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9-03-12 10:58:29
  •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县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初步了解到您的小孩符合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   目前,正处在医保征缴职能向税务部门转移的过渡时期,今后医保部门不再征缴医保费。针对您的实际情况,县财政局已敦促税务局在近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待交接完毕后,我们会即时通知您到税务局为您的小孩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成功后您的小孩便可以正常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县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股,联系人:倪俊清,联系电话:0737-5219373。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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