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土地补尝
  • 来信时间2019-02-16 14:07:36
  • 来信人 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政府今年春节后对我村部分土地进行平整,我村有一村民有十多甲鱼养殖面积,三十多亩小龙虾养殖面积,还有几亩吊瓜种植面积和一栋三、四十平米的住房在平整土地之闪,村上说给与住房补尝二万三千元,其他都不与补尝。照这样该村民损失只少十万,这合理吗?国家是否困这次土地平整给部分农民造成的损失外尝,农民怎么才能拿到合法的补尝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时间2019-02-25 17:29:08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项目为2018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由村委会申报,按照村组自愿的原则,确定无纠纷后再立项。依据土地整理相关法规,只有迁坟和房屋拆迁有补偿,存在纠纷的项目暂缓实施。 2019年2月25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