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我的绩效工资怎么少了
- 来信时间2019-01-26 18:49:37
- 来信人曾宪平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是厂窖中学一名党员教师,我的职称是副高级教师,按照工资标准我的绩效工资2590元,上卡绩效是1604元,如此我就应该还有986元绩效考核,但我“中心校”(暂且称呼)只发了816元给我考核,那么我就还有170元的绩效工资不知了去向,问题出在哪里,为了维权我必须要问个为什么,我想请县长回复,否则我将找能回复的地方问清楚。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教育局
- 答复时间2019-01-29 22:01:52
- 答复内容曾宪平老师: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初,我厂窖中心学校收到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南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后,迅速开始了我镇中小学的教师绩效工资的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6号)、《益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南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学校自主、科学合理、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考勤、工作量、教学常规、工作业绩五方面进行考核量分,量分结果运用于教师奖励性部分绩效工资的发放。绩效工资的奖励性部分,国家是按一定的标准下拨到学校,但不是直接拨到个人,而是由单位按照本校的绩效考核方案对每位教师量分后,按分值的多少进行发放,既不是每个人进行平均发放,也不是按教师的职称级别进行发放。因此,您信中所反映的绩效工资的去向问题,您应该具体查询自己在本校的绩效考核量分情况,向厂窖镇中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咨询。我中心学校向您所在学校进行询问情况时,该校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考核的,其考核结果也进行了公示,请您向所在学校进一步核实您的量分情况,如有误差,请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 南县厂窖镇中心学校 2019年1月28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