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特殊病种报销资料是否有个标准模板
  • 来信时间2019-01-17 12:54:04
  • 来信人马青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爸爸患有高血压、帕金森、甲亢等相关疾病,2019年1月9日我休假回老家,带我爸爸去南县人民医院做甲亢的常规检查,结果指标基本正常了,但是医生建议还是要继续吃药。于是我们想申请帕金森病作为特殊病种办理。

    了解到到今年的特殊病种报销办理先要去医疗保险管理所办理登记。于是赶到那边咨询,工作人员说需要诊断书,身份证、医疗本、等相关资料。于是我们又返回人民医院找医生开证明,带着我爸爸往返了几次,办理报销的工作人员每次都是说资料不合格。医院的医生开了相关病种的证明,有医生手写的诊断证明,也有电脑打印的证明盖了章子。病历本上也有从2016年就诊过的结果记录。由于帕金森没做过相关仪器检测,只有2015年在长沙照过一次CT,但是也CT上也不会显示有帕金森几个字眼,当时也没开诊断证明,南县的医生一看症状就知道是帕金森的病种,说不需要做相关检查,已经很明显了。所以长期以来都是在吃帕金森的药。

    所以我想知道办理帕金森这种病种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诊断证明才可以,是否要去重新做个什么检查,如果做了检查后是不是就从做检查的时候算起两年后才能申请报销。实际得这个病已经有五六年了。得了这个病后手脚不是很方便,行动迟缓,所以去一趟县城也是很不容易,还要往返医院和报销两个地方跑,希望相关人员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指引,我们再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也方便了以后一些老人家来办理,简化流程。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9-01-23 09:19:07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人社发〔2017〕93号文件精神,对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帕金森氏病所需申报资料有:   1、有明确的帕金森氏病病史(2年以上)资料;   2、符合临床表现:(1)运动减少:启动随意运动的速度缓慢。疾病进展后,重复性动作的运动速度及幅度均降低;(2)至少存在下列1项特征:①肌肉僵直;②静止性震颤4~6 Hz;③姿势不稳(非原发性视觉、前庭、小脑及本体感受功能障碍造成);   3、头部CT检查显示有颅内病变,支持本病诊断;   4、住院或门诊病史资料证明需要长期治疗。   请携带以上检查资料、医疗证、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到县医疗保险管理所(南华北路178号)1号窗口办理特殊门诊证。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县医疗保险管理所,联系人:夏旭,联系电话:0737-5227509。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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