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大病报销发票去年的今年不能报销
  • 来信时间2019-01-07 15:12:11
  • 来信人徐双建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爸妈现在住在茅草街,我父亲在2018年10月在长沙湘雅医院确认肺癌晚期,现在在吃治肺癌的国产药凯美纳,药价为一个月5380.02元(一个月四盒量)。农合每个月可以报销60%的救命钱。2018年12月24日去长沙湘雅医院检查,因为是父母自己去检查拿药的,发票没有及时送到我手上。去年就没有报销,今天去报销时,农合办的说去年的发票只有去年才能报销,农合办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说过报销有时限的,我们由于我父亲的肺癌弄得全家不知所措,不知道有这回事。望请县长能不能帮助我们报销我爸的救命钱。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9-01-14 15:43:05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患者徐*华,性别:男,年龄61岁,2018年10月在长沙湘雅医院确认肺癌晚期,于2018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开具特药凯美纳的发票,因患者本人去检查拿药,发票未及时拿到,致2018年12月31日之前未及时享受补偿。 2019年1月7日益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所下发了新的通知,2018年南县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请患者带好特药审批表、发票原件,疾病诊断证明、患者本人银行卡、医疗本、身份证来南县医疗保险管理所二楼10号窗口办理补偿手术。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县医疗保险管理所,联系人:夏旭,联系电话:0737-5227509。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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