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失地怎么办,能拥有自已的土地吗
- 来信时间2018-12-01 21:23:11
- 来信人 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领导好,在我未成家前,家长将家里老房出售,连带土地转让给他人。 现在我结婚生子,妻子,儿女现在都没地。 我想问县长及领导我们是否这生带着农村户口,却没有自己的土地。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农业局
- 答复时间2018-12-04 22:02:02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来信后,我站和茅草街经管站一道调查走访村、组干部,茅草街镇灵官洲村(原永红村)十五组村民李伟失地基本情况如下: 李伟,男,现年37岁,系茅草街镇灵官洲村十五组村民(原永红村十五组),现在外打工。李伟的父亲李炳才在2004年将原有的三间平房卖给了四川省迁入户王昌华,将本户的承包面积5.4亩一同给王昌华耕种。当时的原因是自家买了新房需要资金。这次李伟反映本人已结婚生子,且户口在当地,却没有自己的田土。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一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二是承包期到期后(2025年12月31日)再按政策落实。 南县经管站 2018年12月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