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大病报销的时间和比例
  • 来信时间2018-12-01 18:22:21
  • 来信人夏爱群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的母亲是湖南益阳人有买农村医疗保险,于2018年9月查出肺部有肿瘤,于2018年11月在广州做了手术,于2018年11月20号左右出院,完成治疗,共花费十万元, 现想了解下,报销标准是什么? 报销的有限期限是多久?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8-12-07 16:38:33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来信人的母亲如果是肺部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70%;如果是肺部良性肿瘤,非定点医院为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的40%。 报销期限不跨年,一般为医院结算三个月内报销,医保所报销10个工作日到账。 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发票原件、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住院汇总清单、医疗证身份证。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县医疗保险管理所,联系人:郝文娟,联系电话:0737-5249967。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5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