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拆迁补偿问题
- 来信时间2018-11-20 17:03:51
- 来信人张健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叫张健,又名张龙50岁,离婚,无业,我向县领导汇报情况是这样的我原有一套房在航运公司房产证是张龙和我妈妈的名字己过世,我在2010年把这一套房证房卖了,我在没卖前在后面私建了一房一卫间!当时讲好借他用,因我在外做生意不要住,合同协议也是一套证房卖他,私建房也就不用写入合同,拆迁组将我私建房也一起补偿给了别人。又因我在2015因打架判刑3年半不在家,拆迁组当时就没有通知我家人和我!出来后我去拆迁办找过多次叫我找对方要,当时打电话就空号了,我现在回来无工作无住地,借住在姐姐租房里。希望政府给我做主。多谢县领导关心。{私建房还没有拆在司法局旁边}希望政府关心我这刑满人员!谢谢县领导!张健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8-12-03 17:33:26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来信人可就主张权利出俱依据。来信人房子卖给了别人,别人己经过户。如果未在产权范围内的仍是来信人所有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占有人依法维权。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