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咨询新农合特殊病种是否可以报销问题
- 来信时间2018-10-22 08:50:51
- 来信人 周**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长,您好!我家里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两个小孩,其中两个老人患有重度慢性病,我父亲极重度肺气肿,我岳母糖尿病,已注射治疗多年。因为两位老人才刚过60,作为子女的我无论如何也要多花钱多保他们几年,所以每次都去湘雅看病,看病年开销超过了1.3万。但再加上两个小孩要上学,也确实倍有压力。所以突然想到湖南是否有对慢性特殊病种的报销。如果可以报,市外的三甲能报多少?有些药县人民医院根本没有,所以只好去三甲。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8-10-29 10:47:34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0月23日上午,县医疗保险管理所郝文娟与来信人取得电话联系,针对来信人信中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发〔2017〕93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参保患者合理选择门诊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少数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门诊医疗费用较大的特殊病种(含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市外三甲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20%左右(视病种有所调整)。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县医疗保险管理所,联系人:郝文娟,联系电话:0737-5249967。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3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