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请求解决渔业大队政策性补偿的报告
- 来信时间2018-10-02 09:21:00
- 来信人梅齐东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我叫梅齐东,男,出生于1974年7月27日,现年44岁,家住南县麻河口镇方谷社区(原任麻河口乡渔业大队负责人)。我们渔业大队始建于1976年3月,全队有渔民证33户,其中移民户16户,53口人。成立之初,当时的麻河口镇政府在杨家洲划定了200亩面积给我们做生产生活基地,渔民尽享其乐,生活也算安逸。但由于1996年至1998年两年的特大洪涝灾害,使杨家洲变成了一片汪洋。1998年1月,麻河口镇政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杨家洲实行了平垸行洪,我们的渔民和当地村名一样移居别处,各奔东西,在镇政府的统一引导和安排下,实行指令性移居,村民移居有田有土,有生产生活空间和稳定的生活条件,而我们渔民则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村民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还完全能够享受受灾移民所带来的各种政策性扶持,而我们渔民则“伞把无龙头,生活无归宿”,更没有人引导性政策支持,成为了名符其实的“享受改革成果”的“孤儿”,加之每年3、4、5、6月的禁渔期,更是让我们歇业归居,望湖心叹,生活更加困难。因此,通过此报告恳请麻河口镇政府根据我们渔业大队的实际情况,予以杨家洲村民的同等待遇和政府性补偿。
报告人:麻河口镇渔业大队
日期:2018年10月1日
附录:
1、渔业大队渔民签字以及手印
2、1998年移民的档案(《关于请求落实杨家洲垸移民方案报告》杨家洲村八组移民统计表)
3、杨家洲2018年移民渔民摸底花名册
注:上传文件好几次都失败,上面文件列表中文件都有原件。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麻河口镇
- 答复时间2018-10-11 18:05:25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1、当事人梅齐东,户籍地麻河口镇方谷社区。经了解该群众是原麻河口镇杨家洲渔业大队负责人,该大队主要以捕鱼为主于1976年3月成立直到1998年因为杨家洲平垸行洪导致杨家洲村民和渔业大队整体搬迁。杨家洲渔业大队因此解散,该大队与杨家洲村民一到实行整体搬迁利于泄洪。 2、该大队在信箱反映应该同杨家洲村民享受同等待遇的诉求,据了解杨家洲渔业大队属于渔政部门管理不属于杨家洲村民管理范围,在整体搬迁时未有田地,至于能否享受与杨家洲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和政府补助,有待麻河口镇政府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协调。 特此回复。 经办人:陈国伟(0737-5821192) 2018年10月11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