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退伍军人安排南县工业发展局破产企业直接下岗
- 来信时间2018-09-10 13:25:47
- 来信人吴军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吴军,身份证号430921********4212,家住南县南洲镇东堤尾居委会118-2号城镇居民。本人于2002年光荣退伍,因父亲是国土局下属乡镇国土所所长,吴金华其民政局把我分配到国土局。然而国土局以父亲卖断工龄为由为由拒绝接收说我不属于国土局子弟不予接受随后民政局直接把我分配到南县工业发展局,(机械厂)已破产多年然而我的退伍安置就此结束。在此期间除了民政局一次性补偿安置期700元生活费以外,至今15年没有发过一次生活费,没有给安排一次就业岗位。这严重违反了中央对退伍军人安置政策退役军人部第27号文件第二条之规定为不得提供濒临破产生产困难的企业的岗位安置退役士兵。然而南县工业局的这种对待退役士兵的极不负责的态度对待退伍军人是非常部人道的。工业局安排工作收受礼金安排工作的歪风,有钱就有工作,没有钱就只能下岗这样凉了多少退伍军人的心,希望县长做主还原真相。狠杀安排工作的黑色交易。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民政局
- 答复时间2018-09-21 17:10:26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吴军,1981年8月出生,2000年12月入伍,2002年12月退伍,系城镇退伍义务兵。2003年县安置办将其安排到工业发展局,并开具了《城镇退伍战士和转业志愿兵安置表》,显示县安置办已按当时的安置政策,对吴军统一分配了工作,履行了工作职责。 其提到的“退役军人部第27号文件”,我局目前暂未收到该文件。另据国土部门反馈的情况,其父亲吴金华于2002年3月向国土局辞退了公职。至于其提到的“收受礼金歪风和安排工作的黑色交易”等问题,建议其向纪委监察等部门反映。 南县民政局 2018年9月18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