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未成年小孩户口随父母回迁
  • 来信时间2018-08-03 21:01:54
  • 来信人 符**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给位领导:
    在这里咨询一个关于户籍迁移的问题。情况如下:
    本人户籍所在地南县南洲镇北洋村第九村民小组,农业家庭户口。我小孩2002年出生于南县,有南县出生证为证,满月后随母入户广东农村,现想迁回到我的户头下,现村支书已同意,但队长由于和老一辈的关系不和谐,阻止我儿子户口回迁,此行为完全是置国法于不顾,让我们小老百姓心怕、 心寒 ........
    经过前思后想斗胆想通过政务服务这个平台解决我儿子户口回迁的问题,希望领导为普通小老百姓做主。盼复!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洲镇
  • 答复时间2018-08-06 17:55:50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收到来信后,我镇高度重视,就此事进行走访调查,现根据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8月6日下午,与村党总支书记马辉联系得知,符盛希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儿子户口随母亲入户广东农村,女儿较小,户籍随父亲入户北洋村,现本人想将儿子户口回迁至北洋村九组,但九组村民不同意,根据回迁政策: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根据洗马湖村村民自治原则,回迁必须取得村民小组全体同意和签名方能回迁。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