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投诉南县名都花苑小区滨江物业
  • 来信时间2018-07-10 21:38:23
  • 来信人 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长大人,您好!

    我是南县名都花苑小区的业主,现要投诉南县名都花苑小区滨江物业,原因有两点,第一点,去年因房子外墙漏水严重找物业处理,滨江物业范总要求我找人进行维修,后来报维修基金时房产局认定为物业的责任,是物业要我维修的,因没去房产局申报,我父亲也去找过物业,以前说能抵物业费,现在总个不处理。第二点,小区卫生,走道还是打扫得干净,但是死角很多,小区绿化带多,什么白色垃圾胶袋子等藏到绿化带下面,个人房屋分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小区里每平方米都是交了物业费的,绿化下面的垃圾除了树叶有用,垃圾不打扫交物业费的话这些面积是不是也不用交。请问这样的物业称职不?不称职的话该如何处理,因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只能上县长信箱来投诉。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房管局
  • 答复时间2018-07-18 21:10:55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江先生和名都花苑小区业委会均未向我局提出申请,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我局不能拨付维修资金。至于江先生个人出资进行维修的费用抵物业费一事,由江先生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我局无权干涉。 二、信访人投诉物业公司未将绿化带下面的垃圾清理干净,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立即清理干净,并要求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服务,力争做到全体业主满意。 此复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