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致问南县人民政府何时才能解决问题
  • 来信时间2018-05-29 20:41:17
  • 来信人江志国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长大人:

    您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南县名都花苑A8栋102室业主,2017年6月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但由于房屋外墙渗水严重,装修停工,物业和业委会都来查看多次,最后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并进行了公示程序,但业委会杨主任报维修基金时,说没查到维修基金,于是,我去房产局查到了确实交了维修基金,到了2018年,名都花苑业委会解散了,什么事都不管了,物业也要我自己去弄,我找了维修基金股,但直到现在仍没有消息,维修基金是政府强制交的,用来维修自己的房子却报不了,为什么会是这样了,况且自己的家里情况并不好,母亲重病多次住院,现在已转到长沙湘雅附三医院去了。最后期待政府早日解决我这个普通老百姓的问题。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房管局
  • 答复时间2018-06-14 11:14:15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信访人江先生和名都花苑小区业委会均未向我局提出申请,对江先生所有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我局也没有进入程序对其维修的部分进行调查核实。故对江志国维修所用的资金我局不能动用维修资金进行拨付。 建议江先生按程序申请。 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向房产局提出使用申请; 2、房产局派人现场勘察; 3、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签字同意并公示; 4、维修预算公示; 5、业主组织维修; 6、房产局派人验收并公示; 7、房产局拨付维修资金。 此复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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