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请求解决住房及拆迁中补偿的申请
- 来信时间2018-04-03 09:12:41
- 来信人彭怔亮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关于请求解决住房及拆迁中补偿的申请南县人民政府:我叫彭仲亮,现年68岁。系原南县机械厂退休职工,我是一名孤寡鳏独老人,感谢党和政府多年对我的关心与照顾,使我的生活提升了基本保障。1978年厂领导分给我一套堤外的旧平房,由于地势低洼,房子破旧,每当下雨或涨水屋内就和积水而发霉,也就是由于这些原因,我的后妻(前妻已死亡)与我离了婚。1998年涨大水被淹,厂里安排我疏散出来,条件是等住房修缮好后再搬回厂居住。当时我只好寄住在我弟家里,之后我多次找厂领导要回我的住房,总是被领导以住房是危房进行推托,至今一直无果。现堤外拆迁,厂部分给我的福利住房已拆迁,我家里还有些父母及我年轻时的纪念物品等,现不知去向。拆迁时我也向单位领导多次反映,只今未得到任何补偿。请领导关照我这位体弱多病、无儿无女的老人,给予我应有的住房安置与拆迁补偿。申请人:彭仲亮(联系电话:18273794289)2018年3月10日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科工局
- 答复时间2018-04-18 11:50:59
- 答复内容网友你好来信收悉。县科工局高度重视,安排分管综治维稳的副局长毛宏武与机械厂留守工作人员于4月10日、11日走访原机械厂领导、职工了解情况,现将结果反馈如下: 来信申请人彭仲亮系南县机械厂退休职工,原居住在机械厂直管公房。1996年、1998年两次重大洪水将机械厂河外公房淹没近2米,职工无法居住,纷纷外出或投靠亲朋,洪水退后,公房内大量淤泥,难以清理,彭仲亮就一直未回厂里居住。2004年,因厂里住房紧张,考虑彭仲亮爱人离异,单身一人,厂领导给彭仲亮做工作,经本人同意,将公房重新调整,安排给当时没有住房的年青职工居住。2016年,厂区拆迁工作启动,按照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只有居住在厂内公房的职工住户才能享受拆迁补偿,居住在厂外的几十户职工均未享受补偿。更何况,彭仲亮已享受国家政策照顾,前几年在幸福港湾织造公租房小区申请了一套公租房并已入住。 综合以上情况,申请人彭仲亮不应再享受拆迁补偿和安置。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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