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高压线侵占宅基地要求赔偿
- 来信时间2017-07-05 22:15:32
- 来信人熊应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高压线侵占宅基地要求赔偿 我是南县三仙湖镇陈子湖村十三组村民熊应生。沅江虹润漉湖风电场项目其配套供电线路由益阳供电公司投资、南县供电公司分管,其风电场电能供南县区域使用。自从去年年底起我哥家宅基地上空就有一组110KV的高压电力线通过,侵占我哥家宅基地400平方米,导致我哥家宅基地无法建新房,今年6月2日凌晨包工头陈建军带领7个民工趁我家人不在家时,又偷偷砍伐宅基地上38棵十几年树龄、碗口大的树木(该树木还要几年才能成材),而且恶意破坏,有的树木离地1米砍断,有的树木离地2米砍断,更有甚者有的树木离地3米砍断,导致我哥家大量木材浪费。 该宅基地是我和我哥共享,我住北边,我兄住南边。由于十多年前我兄的房子倒塌了,又无钱做新房,才在宅基地上种上杉树,我兄一直寄住在我家。树木是由益阳供电公司招标的施工单位沅江某立柱公司砍伐的(砍伐人自称,没有出俱任何证明材料)。自从高压线通过我们家宅基地上空,我们被侵权后就多次找镇政府、供电所、村委会、施工单位交涉,要求按政策赔偿,但一直没有结果。他们只讲要依法砍树,却不讲法律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公民的合法利益。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明文规定:新增供电设施要对电力保护区内的树木砍伐并赔偿,对电力保护区内的土地、房屋进行赔偿。土地保护法也规定对宅基地征用要依法赔偿。 在6月5日的调解会上镇政府、供电所、村委会都说自已是协助施工队工作,不知道有关赔偿的政策,塔基征地赔偿是因为占用了农田所以可以赔偿。高压线从宅基地上空通过没有占地,所以不用赔偿。我感到困惑:一个湖南省重点支持的新能源项目的政策就由一个包工头决定?那塔基赔偿又是由谁来负责? 施工队却说:他只负责砍树,赔青苗费,只能赔50-70元一棵,共计赔药3千元,其他他不管,他们都拿不出相关的政策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件明文规定保护区内不得建房。如果没有侵占我哥的宅基地,为什么要砍我哥的树?为什么我哥不能在自已的宅基地上建房?由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无法解决。不但宅基地没有赔偿,而且连宅基地上的树木青苗费都没有赔偿。现在施工队都联系不上,各级政府都推诿。 我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 1:要公开征地赔偿政策,是属哪个行政部门主管。 2:要公开本次的青苗赔偿政策,是属于哪个行政部门主管。 3:请南县供电公司将这里的情况反映给益阳供电公司,并约束施工队,早日解决问题。 联系人:熊应生,电话:13922275849 ,18230557884 QQ邮箱:3488288890@qq.com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7-07-18 17:49:43
- 答复内容2073号信件已收悉,我公司非常重视,派专人到现场了解了情况,现回复如下: 2017年内7月13日,三仙湖供电所与线路施工单位益阳电力安装修试公司到用户家进行协商,同意用户能够在他的住宅基地建房,高度可以达到11.5米,并保证线路与房屋垂直距离5米以上。施工队砍伐了的38棵树木进行了现金补偿,并且达到了用户的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 办 人:邓军 办公电话:2124525 国网南县供电公司 2017年7月1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