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教师调工资后为何公积金没有补足?
  • 来信时间2017-07-05 08:19:22
  • 来信人代方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教师调工资后为何公积金没有补足?

    尊敬的南县县长:

    教师工资调整,是党和国家尊师重教的举措,本是有计划、有方案、有预算、有时间表的一项工作。自201410月份以来,南县教育系统经历两次工资调整:第一次调工资是从201410月开始,至2015年年底补发,第二次调工资是从20167月份开始,至2016年年底补发。第一次补发工资时,公积金部分没有按新标准扣缴、也未补发。第二次补发工资时,公积金部分按新标准扣缴了、但至今也未按新标准补发。且绩效工资部分扣缴公积金的标准也有变动。工资改革归根结底是一个依法行政的工作,工资改革方案一旦实施,教师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工资调整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影响了上级主管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也伤害了广大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两次调工资,教师们从高兴到期待到议论到置疑: 1 、互联网时代,数据统计工作已很快捷,为何工资调整总是拖沓? 2 、如有特殊情况,为何主管机关没有相应的政策性解释? 3 、应补的公积金 ( 包含个人扣缴部分和财政补贴部分 ) 还有没有补发?如果没有,也应有个说法;如果有,什么时候兑现? 4 、今后工资调整是常态性工作,上级主管机关如何及时落实?

    广大教师诚恳期待领导回复。

    南县一中:代方明

    2017 7 5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7-08-01 10:28:04
  • 答复内容教育局在2051号信件中已对此问题给予回复,请注意查收!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