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解决我的低保问题
  • 来信时间2017-06-21 08:13:41
  • 来信人 彭**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叫彭光明,男,现年49岁,离异,家有两个小孩,大的26岁,小的19岁,均未就业,母亲王雪辉,现年77岁,我于2012年因在外打工导致腰损劳疾,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家徒四壁,无依无靠,一家四口,相依为命,苦度光阴,为此,恳请政府领导,体恤民情,关爱百姓,给予解决我的生活保障,当为感为幸!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7-07-13 11:57:57
  • 答复内容针对彭光明关于“请求解决我的低保”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了解情况后,我镇分管民政的领导要求民政办及原友谊村村干部进一步核实彭光明的情况。根据农村低保纳入标准要求,有劳动能力而不工作导致家庭困难的不属于低保保障范围。经核实,彭光明两个孩子均有劳动能力和赡养义务,故不符合低保纳入标准。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