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解决低保户报销医疗费用问题
- 来信时间2017-06-08 11:50:11
- 来信人杨小辉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妈高血压瘫痪十八年,为村里低保对象。村干部在统计低保人员名单时,工作不够严谨,随便写了户主的名字,也就是我爸爸的名字。以至于我妈妈保销低保医药费时,报销不了。我爸爸去民政局找了三个副局长,一个正局长,随便一句话打发我爸爸走了。可怜的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跑了一次又一次。我妈妈现在不能吃饭,没有知觉,植物人状态,家里一贫如洗,指望着报销这点医药费度日。
妈妈的名字:刘若仙;爸爸名字:杨政安( 电话15898495805)
希望领导调查这个事情,监督相关部门,让我爸爸顺利拿到这些费用。
此致
工作愉快。
杨小辉
2017.6.08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民政局
- 答复时间2017-06-23 10:49:15
- 答复内容“解决低保户报销医疗费用问题”的信件收悉。我局领导迅速做出批示,指派局信访室进行了上门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户主:杨正安、现年68岁,中鱼口乡石码头村村民;妻子:刘若仙,现年68岁;夫妻共育有2子3女,均已婚。大子、大儿媳在长沙务工;小儿子在长沙卖小菜,小儿媳在长沙照顾小孩;大女、二女嫁本地,现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大女婿现在做装模,二女婿泥水匠;小女嫁安徽,小女和小女婿均在安徽务工。其子女均有赡养能力。家庭住房为三地两楼。 二、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信中反映刘若仙是村里低保对象,是村干部在统计低保人员名单时,工作不够严谨,随便写了杨正安的名字。今年刘若仙生病住院要按低保对象申请医疗救助。 经调查核实,在低保申请、调查、张榜公示等多重环节中都是以户主杨正安为低保保障对象,且没有人就此事提出相关异议。根据<<南县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医疗救助只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进行救助,该对象在民政局资询政策时,接待人员已经耐心作出解释。至于该家庭生活困难,可以向乡镇民政办申请临时生活救助。 南县民政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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