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私人喂猪
  • 来信时间2017-04-05 09:30:53
  • 来信人段利辉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天气慢慢升温了,在家“享受”到的异味也越来越夸张,两太村有一村民在原居住的地方喂猪(其全家已住在镇上),老房子只喂猪,猪的排泄物直接流到水沟里,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四周散发出恶臭,附近居民都要捂鼻路过。附照片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浪拔湖镇
  • 答复时间2017-05-02 08:54:13
  • 答复内容1946号信件,反映我镇两太村村民私人喂猪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实: 1、在原居住地方喂猪的村民是两太村十二组张新华,养殖约30头猪,对附近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2、由于镇村两级对张新华在其原居住地方喂猪的行为没有执法权,只能将情况汇报南县环境保护局进行执法处理。镇村两级已将情况报告县环境保护局,只能通过与张新华进行协调,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迁移养殖地址,力争村内养猪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4月24日 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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