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土地征收款分配问题
  • 来信时间2016-12-27 12:06:56
  • 来信人赵焯铨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南县杨家岭村十组村民赵焯铨,因当地土地征收建文体中心,
    村里正在发征收款,其他组的早已下发了,但我组因意见不统一而迟迟未
    发,所以来咨询您,这是按政策办还是村里陈姓某些人的建议来分配。
    我组有128人,共拨下来168万元,人均13125元,但是陈姓有人说他
    儿子三十多了,仍未结婚,要为他将来的媳妇和将来的孙子争取一份,我是
    前几年从外地迁回的,所分的钱要打折,折出的给他,组上招女婿的钱也要
    打折,折出的钱给他,但是他们陈姓户上的女儿出嫁,但户口仍留在本组,
    这次也分钱,听说这里征收,他们陈姓家族上把儿子从外地迁回,照常分钱,
    但不打折,我想问问您,他这要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村里正准备开会,对
    这个建议进行研究。
    还有个棘手的问题是,虽然说少数服从多数,可是咱组这陈姓的占大
    多数,组长也是陈姓,在执行时,诸多困难。
    希望领导秉着公开、公开、公平、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解决这个
    问题。


    赵焯铨
    2016.12.27
    手机: 18711746116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洲镇
  • 答复时间2017-01-04 08:47:59
  • 答复内容南县信息中心: 你处转来县长信箱1845号信件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当即与当事人联系,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与当事人沟通时得知,当事人口述原本杨家岭村十组村民大部分人都同意文体中心征地款按人数平均分配,但是现有一户陈姓村民提出了陈姓人家要多分配征地款的方案,当事人顾虑因杨家岭村十组多陈姓村民,在征地款项分配上可能陈姓人家多分配征地款的方案会被采纳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提出诉求,希望能公正分配。 与杨家岭村支书取得联系得知,组内征地款分配是由组长召集组内村民开会协商拿出初步分配方案,村干部到时会对分配方案进行指导,然后组内多数人同意,最后敲定分配方案后才进行征地款分配。现杨家岭村十组暂未拿出分配方案,组内款项分配协商会也暂未进行。近期,杨家岭村十组将就组内征地款分配召开协商会议,届时村干部、十组村民都将到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敲定圆满的分配方案。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