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并质疑政府部门执行力
  • 来信时间2016-03-03 13:09:58
  • 来信人沈志刚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
    我叫沈志刚,是南县浪拔湖乡华兴街的居民,反映我家西边住房的严重噪音及粉尘污染问题。紧挨我家西边的废旧棉被加工的小作坊传出机器的轰鸣声并散布出大量有毒粉尘,严重影响我和家人的身体和生活!
    两年多来,我曾向公安局派出所、信访办、环保局多次放映情况,每次说得都很好,后面就没消息了。这次经过再三反映和请求,县环保局于3月2日来再次来到我家来实地核实情况,虽说口头承若两个月内关闭小作坊。我就想,这次确定能解决这个问题吗?两个月后会不会不了了之呢?解决一个严重影响百姓的安居的问题竟然需要两个月? !
    恳请县长大人百忙之中关注下一个底层百姓的含泪心声(附投诉信一封),严正督促环保等部门彻底还我安居乐业的环境!谢谢,县长大人了!!!
    沈志刚
    2016年3月3日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答复时间2016-03-14 16:11:45
  •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悉南县信息中心县长信箱,编号:[1432] 关于《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危害身心健康》的信访件。 回复情况如下: 该信访人沈志刚于3月l日到我局投诉,3月2日我局组织监察、监测人员对该棉被加工作坊进行监察、监测和现场调查。并当即下达了《环境监察文书》要求立即整改。3月11日送达了南环罚告字[2016]04号行政处罚文书。该棉被加工厂业主已另择址,并保证尽早尽快搬迁。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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