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求解决困难
  • 来信时间2016-01-28 11:24:21
  • 来信人 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南县三仙湖镇的居民,李平。母亲久患绝症于2014年去世,在生靠低保生活。父亲身背几万元赌债流落在外。家有两间约80平的旧房,在大堤边上。几年前,危房改造,由政府资助已维修。现在,镇城建办在我家门前重修码头。房屋没有出脚路,仅一台农力三轮车都无法进去。门前像是堆了一堵墙,家里阴暗潮湿。一个月前,我已向镇政府领导反映了情况,无果。无耐之下,只能向县长信箱投件。请求县领导给予解决困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平

    2016年1月28日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6-02-22 10:10:29
  • 答复内容县信息中心: 你室发来1405号“求解决困难”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三仙湖镇齿轮厂码头修复工程属于公益事业建设,修复开工之前召集了机关社区相关人员座谈和走访,当事人因外出不在家没有参加。 2、码头修复工程并不是新建,是因为机关干部和群众反映影响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对其进行修复。工程完工后,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3、码头修复并未阻挡当事人出行,离当事人住房还有近3米的距离,有足够的通道出行。 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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